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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怎么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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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5 · 1586人看过
导读:失业保险金到参保地的市社保机构领取。失业的公民在提出失业保险金领取申请的时候,需要提交相关证明自己满足了法定领取条件的材料。具体需要满足的条件包括,有求职需求的公民并非是自愿失业、在失业之前已经缴纳了一年以上的社会保险、已经办理了失业登记手续。若是对失业保险怎么领取有疑问的,参考下文。
失业保险怎么领取

一、失业保险怎么领取

失业保险金到参保地的市社保机构领取。

失业的公民在提出失业保险金领取申请的时候,需要提交相关证明自己满足了法定领取条件的材料。具体需要满足的条件包括,有求职需求的公民并非是自愿失业、在失业之前已经缴纳了一年以上的社会保险、已经按照现行法的规定办理了失业登记手续。

根据现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满足相应条件的职员做多可以领取二十四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失业的时候社会保险的缴费年限虽然超过了一年、但是没有超过五年的,最多只能领取十二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缴费年限如果超过了五年、但是不足十年,则最多可以领取十八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各地失业保险金的标准虽然可能会存在差异,但是都不会第一当地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第四十八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四十九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

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第四十八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四十九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

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

二、生育保险失业怎么办理

生育待遇申请流程

1、办理失业证

2、尽快前往社保分局申请失业保险待遇。

3、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间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回社保分局报销。如果不符合领取失业待遇资格的或者生育医疗费用发生在领取失业待遇期间以外的,则需要视情况是否能申领未就业配偶的的一次性生育保险医疗费补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三、东莞失业保险领取标准

东莞市失业保险金的金额是根据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的80%来计算的,在失业期间还有求职补贴,求职补贴为失业前12个月工资的百分之十五来计算。

根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九条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级以上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按月计发,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家规定,可以结合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变动情况,适当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失业保险金标准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第二十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领取求职补贴,标准为本人失业前十二个月平均缴费工资的百分之十五,不足十二个月的,按照实际月数的平均缴费工资计算,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求职补贴随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从次月开始,不再发放求职补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失业保险怎么领取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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