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噪音扰民归哪个部门管
噪音扰民问题通常由几个部门联合处理,主要的部门包括:
1、环保部门:如果你所在的地方的噪音超过了规定的标准,你可以向当地的环保部门投诉。环保部门有权对噪音污染进行监测和管理,并可以对超标的噪音源进行处罚。
2、公安部门:如果噪音扰民的问题涉及到了公共秩序的维护,例如夜间噪音扰民,你也可以向公安部门投诉。公安部门有权对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进行处罚。
3、城管部门:在一些城市,城市管理部门(通常被称为城管)也会负责处理噪音扰民的问题,特别是那些由于街头摊贩、商业广告等导致的噪音问题。
4、房管部门:如果噪音问题发生在住宅小区内,例如由于邻居装修或者其他活动导致的噪音扰民,你也可以向小区的物业管理或者房管部门投诉。
总的来说,处理噪音扰民问题需要多个部门的联合努力。如果你遇到了噪音扰民的问题,你可以根据噪音的来源和性质,向相应的部门投诉。如果问题没有得到解决,你也可以寻求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权对排放噪声的单位或者场所进行现场检查。被检查者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不得拒绝或者阻挠。实施检查的部门、人员对现场检查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
检查人员进行现场检查,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主动出示执法证件。
第三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举报造成噪声污染的行为。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方便公众举报。
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并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保密。举报事项属于其他部门职责的,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并告知举报人。举报人要求答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的,处理举报事项的部门应当反馈处理结果等情况。
二、物业归哪个部门管
物业归物业管理处,有的城市设在城市管理局,有的城市设在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咨询所在地城市管理局,应该能得知。
物业既可以一次性出售,也可以通过出租的方式零星出售,边流通边消费;其价值可以一次性收回,也可以在较长的时期中多次收回。根据中国《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业主大会有权决定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应予终止。
小区业主和物业的纠纷非常的多,基本上每个小区都会有这样的情况,可以说一个小区有一个好的物业,他们生活的环境都比较好,也不会有那么多的纠纷,所以在买房子的时候一定要看好。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物业企业归哪个部门管
小区物业的主管部门为各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即各地的房管局住建部门。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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