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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土地被征用如何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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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3 · 1898人看过
导读: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村里土地被征用如何分钱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村里土地被征用如何分钱

一、村里土地被征用如何分钱

1、实行统一安置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归该集体经济组织。放弃统一安置,则向被征地农民支付安置补助费土地补偿费分配给被征地农民。平均分配应适用于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

2、已经实行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的,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该土地股份合作制组织的全体股东。

3、如果农村土地仍然实行统一管理,没有家庭承包经营,分配对象应当是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

4、征收、征用集体经济组织采取其他方式承包的果园等土地,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

5、征收或征收集体经济组织的流动土地时,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的分配对象是有权承包和经营土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新增人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程序即应当有本村过半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或者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的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分配。

但如果被征用的属于农民承包经营的土地或者自留地的,集体经济组织还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调整相应土地给其承包或者对其丧失承包经营权进行进行补偿即支付一定的土地补偿费。

二、农村离婚土地如何分配

基于我国目前的土地承包性质和方式,离婚时具体问题还需具体分析。

1、婚后以一方名义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或领取经营权证的。

夫妻双方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解除婚姻关系时,应当按照共有物的分割原理分割。

2、一方婚前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婚后另一方户口迁入的。

第一,承包土地所在地是按“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办法进行土地承包责任田划分的,不管离婚当事人是否属同一经济组织,则迁入的一方在离婚时要求分割另一方承包土地的,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一方结婚后户口迁入的,落户所在村的村集体按“大稳定、小调整”的方式用集体的预留地、开垦地、他人交回的承包地增补给该户承包土地面积的,原则上增补部分归婚迁一方,但有该承包户其他成员的份额的,要扣除。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三、农村土地被霸占如何办

农村土地被霸占,权利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权:

1、与直接侵权人协商处理,要求停止侵权行为

2、找当地村委会,派出所进行调解处理;

3、收集侵权证据,然后去法院起诉,要求停止侵权,排除妨碍。

农村土地被霸占起诉流程

1、原告向人民法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

3、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4、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5、开庭审理

6、法院做出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村里土地被征用如何分钱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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