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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双方私下签的房屋合同有没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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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3 · 2058人看过
导读: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买卖双方私下签的房屋合同有没有效问题带来帮助。
买卖双方私下签的房屋合同有没有效

一、买卖双方私下签的房屋合同有没有效

买卖双方私下签的房屋合同依法成立即有没有效。符合法律法规,基于双方真实意思表达成立的房屋买卖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或符合当事人所约定的生效条件时协议成立生效。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没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二、买卖合同卖方为合同履行地

根据法律规定,卖方在一定条件下是买卖合同的合同履行地。履行地可以由双方协议确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五百一十一条第(三)项

当事人就有没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三、口头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有没有效

口头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的。房屋买卖合同需要书面约定解除,并且应当达成协商一致或者出现如下法定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才能解除:

(一)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二)因不可抗力致使发生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情况;

(三)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没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买卖双方私下签的房屋合同有没有效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没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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