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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裁定失职罪既遂会被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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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8 · 1526人看过
导读: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执行裁定失职罪既遂会被追究什么刑事责任?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执行裁定失职罪既遂会被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一、执行裁定失职罪既遂会被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执行裁定失职罪既遂会被追究的刑事责任有:行为人在执行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滥用职权,致使当事人或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当事人或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三款

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既遂的刑事责任应如何承担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既遂的刑事责任的承担: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三款,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执行裁决裁定失职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执行裁决、裁定失职罪的犯罪构成如下: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信。

(二)客观方面:客观方面表现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仅限于司法工作人员。

(四)主观方面:主观方面是过失,故意不构成本罪。

《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三款,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执行裁定失职罪既遂会被追究什么刑事责任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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