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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把一个人财产当作“家产”进行分割的情况应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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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3 · 1237人看过
导读: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对把一个人财产当作“家产”进行分割的情况应怎么处理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对把一个人财产当作“家产”进行分割的情况应怎么处理

一、对把一个人财产当作“家产”进行分割的情况应怎么处理

分家产是指对家庭共有财产进行分割,民间俗称为分家。对家庭共有财产的判定,一般可以考虑以下三个因素:1、家庭成员是否存在共同生活关系;2、家庭共有财产关系是否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形成,如婚姻关系的存续,或共同劳动、共同经营,或共同接受赠与等;3、家庭成员之间是否有家庭财产共有的约定,如约定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等。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二、第一继承人的财产的分割情况是怎么的

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

但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各继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遗产,特殊情况如下: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4、经继承人之间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对把一个人财产当作“家产”进行分割的情况应怎么处理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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