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公司经营 > 股权 > 未足额出资股东有没有分红权力

未足额出资股东有没有分红权力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1 · 1782人看过
导读: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未足额出资股东有没有分红权力问题带来帮助。
未足额出资股东有没有分红权力

一、未足额出资股东有没有分红权力

未足额出资的股东有没有分红权利。公司对于未足额出资的股东,其出资不到位并不影响其股东资格的取得,只要是公司股东就可以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但是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

公司法》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没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公司法》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没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二、尚未足额出资的股东能转让股权

尚未足额出资的股东能转让股权。

股东未足额出资的情况下转让股权又称为瑕疵股权转让受让人是否承担责任要分情况看。

第一种情况:受让人不知转让的股权有没有瑕疵,则不用承担股权瑕疵的责任。

第二种情况:受让人知道转让的股权有没有瑕疵,则受让人与转让人要对公司(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此时,转让人对公司承担补足出资的责任,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另外,当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出让人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八条

有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向该股东提起诉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受让人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责任后,向该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当事人另有没有约定的除外。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未足额出资股东有没有分红权力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网站地图

更多#股权相关

加载更多
遇到股权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