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索要医疗赔偿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受害人要求侵权人赔偿医疗费的,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医疗费包括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诊治费、住院费、药费医疗等医疗人身伤害的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二、交通事故工伤赔偿诉讼中需要的证据有哪些
需要备齐下列材料并经过下列程序才可以起诉:
1、必须先要申请工伤认定,在工伤认定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凭工伤认定决定书,后认为伤情严重的,还要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获取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2、凭认定工伤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病例资料等证据,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履行工伤待遇赔偿的前置程序;
3、如果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裁决结果不服,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备齐认定工伤决定书;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仲裁裁决书、相关病历资料及本人身份证和用人单位企业信息等作为立案必备材料,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四条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交通事故双方处理赔偿准备什么材料
1、受伤者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明;
2、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3、门诊病历本、医院住院病历;
4、医疗费发票、后续医疗费证明,残疾辅助器具费发票;
5、关于休息误工的医疗诊断证明、劳动合同、工资单或者收入证明、个人所得税交税证明,扣发工资收入证明;
6、关于需要护理的证明、护理费发票或收条;
7、交通费住宿费票据;
8、关于需要营养的诊断证明;
9、司法鉴定书和鉴定费发票;;
10、未成年子女或年迈父母的户口本、以及视情况提供家庭兄弟姐妹户籍证明(如果有);
11、视情况提供其他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写明证据名称、页数、份数、原件或者复印件以及收到时间等,并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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