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规定故意伤人被判几年?
1、故意伤人涉嫌犯故意伤害罪,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故意伤害案证据不足的处理有:
(1)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发现证据不足的,可以补充侦查;
(2)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案件阶段发现证据不足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二次侦查后仍然证据不足的,依法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3)被告人最后陈述后证据不足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3、故意伤害与一般殴打行为的区别
(1)一般殴打行为只是给他人造成暂时性的肉体疼痛,或使他人神经受到轻微刺激,但没有破坏他人人体组织的完整性和人体器官的正常机能,故不构成犯罪。
(2)有些殴打行为表面上给他人身体造成了一定的损害,但显著轻微,不构成轻伤的,不能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3)因此,在区分故意伤害与一般殴打时,既要考虑行为是否给人体组织及器官机能造成了损害,又要考察损害的程度。
二、犯故意伤害罪坐牢了,受害者还可以获得赔偿吗?
1、犯故意伤害罪坐牢了,受害者还可以获得赔偿。
赔偿和受刑事处罚是两回事,刑事责任和附带民事赔偿是不能相互混淆的。刑事责任的承担,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不能够免除民事赔偿责任,应当继续赔偿。
2、故意伤害罪判刑后赔偿项目为:
(1)不构成伤残级别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精神抚慰金、财产损失、施救费、鉴定费等。
(2)构成伤残级别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财产损失、施救费、鉴定费。
(3)死亡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财产损失、施救费、鉴定费。
三、故意伤害罪被害人先动手可以减轻加害人的处罚吗?
1、故意伤害罪被害人先动手不一定可以减轻加害人的处罚,若是存在以下情形,可能会被减轻处罚:
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1)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
(2)因被害人的过错引发犯罪或对矛盾激化引发犯罪负有责任的;
(3)犯罪后积极抢救被害人的。
2、量刑情节对基准刑的调节结果在法定刑幅度内,且罪责刑相适应的,可以直接确定为宣告刑。
(1)如果具有应当减轻处罚情节的,依法在法定最低刑以下确定宣告刑。
(2)量刑情节对基准刑的调节结果在法定最低刑以下,具有减轻处罚情节,且罪责刑相适应的,可以直接确定为宣告刑;只有从轻处罚情节的,可以确定法定最低刑为宣告刑。
实施的故意伤害行为,如果没有导致他人受伤轻伤以上的伤害,那么侵权行为人通常情形下不会被认定为犯了故意伤害罪。如果对故意伤人被判几年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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