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诈骗犯立案了多久才抓人
对于诈骗案件,立案之后多久抓捕犯罪嫌疑人在法律中并无明确规定,需要根据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进度决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或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可以先行拘留。
《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诈骗的立案程序是怎么样的
1、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行使诉权,实现人民法院依法、及时受理案件,人民法院对依法应该受理的一审民事起诉、行政起诉和刑事自诉,实行立案登记制。
2、对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一律接收诉状,出具书面凭证并注明收到日期。
3、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当场予以登记立案。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释明。
4、强制执行和国家赔偿申请登记立案工作,按照本规定执行。
5、上诉、申请再审、刑事申诉、执行复议和国家赔偿申诉案件立案工作,不适用本规定。
6、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三、诈骗犯罪和一般违法行为的认定界限是什么样的
1、与借贷行为的界限
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偿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赖账,不再弄虚作假骗人,确实打算偿还的;还有些打借条之后伪造还款收条的,诈称已经还款的,仍属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
2、与因亏损躲债的界限
如果确实是集资经商办企业,但因经营不善,亏损负债,为躲债而外出,仍属财产债务纠纷。这同诈骗犯以集资办企业为名,捞到钱财就逃之夭夭,以实现其非法占有的目的,有本质区别。
四、诈骗罪先行拘留的条件有哪些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诈骗犯立案了多久才抓人上文中已给予明确的回答,只要诈骗罪立案,那么就会直接抓捕犯罪分子,而对于抓人的时间会结合案件的情况来确定,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处理,确定存在犯罪事实的,那么就可以依法的判决。看完本篇文章内容,如果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问题,会有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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