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合同事务 > 合同效力 > 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能不能解除

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能不能解除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19 · 1550人看过
导读: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能不能解除相关的法律规定。
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能不能解除

一、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能不能解除

已经成立但未生效的合同可以作为解除的对象,附生效条件的合同是已经成立但因生效条件尚未成就而未生效的合同,因此,附条件生效的合同是可以解除的。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九条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经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二、合同的签订生效还能不能反悔

合同签订生效后不可以反悔,否则属于违约行为,要承担违约责任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不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能不能解除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网站地图

更多#合同效力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合同效力最新文章

遇到合同效力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