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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的方式和流程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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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7 · 1653人看过
导读: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行政处罚的方式和流程有哪些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行政处罚的方式和流程有哪些

一、行政处罚的方式和流程有哪些

根据法律规定,行政处罚的方式包括罚款、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吊销暂扣许可证、行政拘留。行政处罚的流程包括立案调查取证、说明理由、告知权利、听取陈述与申辩、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二、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流程有哪些

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流程有: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的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进行立案,在立案之日起六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七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第十八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根据调查、检查的结果,作出以下处理:

(一)对依法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对应当改正未改正的,依法责令改正或者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理决定;

(三)对情节轻微且已改正的,撤销立案。

发现违法案件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事项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三、行政处罚不予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行政处罚中不予处罚的情形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包括: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违法行为的;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条

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第三十一条

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有违法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行政处罚的方式和流程有哪些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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