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十级伤残营养费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十级伤残营养费的赔偿标准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也就是说精神营养费的计算应该是以必需和实际发生为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职工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及赔偿标准
1、各地的伤残赔偿标准不同,但确实是要求赔偿20年,具体赔偿数额根据具体而定。
2、以北京地区为例。
受害人为十级伤残(赔偿系数为%10)的,如果受害人是城镇户口,则残疾赔偿金为39956元(19978元x20年x10%);如果受害人是农村户口的,则残疾赔偿金为17240元(8620元x20年x10%)。
受害人为九级伤残(赔偿系数为%20)的,如果受害人是城镇户口的,则残疾赔偿金为79912元(19978元x20年x20%);如果受害人是农村户口的,则残疾赔偿金为34480元(8620元x20年x20%)。
受害人为八级伤残(赔偿系数为%30)的,如果受害人是城镇户口的,则残疾赔偿金为119868元(19978元x20年x30%);如果受害人是农村户口的,则残疾赔偿金为51720元(8620元x20年x30%)。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三、十级伤残的赔偿标准都有哪些
十级伤残赔偿标准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器具费、交通费以及其他合理费用。其中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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