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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车位二次转让协议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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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3 · 1822人看过
导读: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人防车位二次转让协议是否有效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人防车位二次转让协议是否有效

一、人防车位二次转让协议是否有效

人防车位二次转让协议无效。人防车位是属于人防设施,即人民防空的一部分,它所有权不是属于物业的,也不是属于小区业主,没有产权自然也就不能买卖,不能买卖则签订的转让协议也就是无效的。

该转让协议无效,则受益者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宅基地转让协议是否具有效力

关于宅基地转让协议是否有效问题,同样需要区分具体情形,一般而言,如果交易双方都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也没有违反地方有关限制性规定的情形,协议原则上是有效的;

如果交易双方不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在没有特殊规定的前提下,那么协议原则上是无效的。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三、产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

产权转让协议根据产权的属性不同,其法定生效条件不同。自然人就自有产权的财产进行转让,一般满足合同约定的生效条件后即生效。但依法需要办理产权过户登记的,未办理过户登记的不能对抗善意的第三人。

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为转让资产而与受让方签署的产权交易协议,必须依据相关管理办法通过企业内部决策机构同意;

且在产权交易中心挂牌公开交易,或在符合协议交易条件的,在产权交易中心的主持下进行协议交易,不得私下交易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对于人防车位二次转让协议是否有效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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