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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下购房押金可以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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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4 · 1426人看过
导读: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哪些情况下购房押金可以退问题带来帮助。
哪些情况下购房押金可以退

一、哪些情况下购房押金可以退

定金具有双重担保的作用,以下几点时债务人有权要求收受方返还定金:1、收受方没有关于商品的所有权,不具备商品的出售资格,导致最后签订购合同无法生效,合同无法达成,收受方要退换定金给另一方。例如开发商出售的房子没有产权证,和客户签订了购房合同,客户支付定金,此时签订的合同无效,开发商必须返还定金给客户。2、收受方有欺瞒的行为,债务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定金合同。例如购买房子时,买卖双方已经签订购房合同,但是卖家又将这套房子出售给其他人,买房完全不知情,侵犯了买房的权益,卖家应当退还定金给买家,还要对卖家做出其他处罚。3、双方因合同内容打不成一致意见。例如买家对商品的属性表述不清楚,不同合同描述的同一商品有差别,在购房时认购合同中房子的面积是80平方米,但是定金合同中写的是75平方米,合同的主要内容无法确定,买家有权要求卖家返还定金。4、买卖双方都没有错误,但是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买卖合同没有能够成立。例如,开发商在建筑房子时,发生了自然灾害,房子无法按照合同交付房子,买家有权要求卖家返还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二、购房合同哪些情况下无效

购房合同无效的情形有以下几点:

1、房地分离出卖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2、产权未登记过户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3、产权主体有问题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4、侵犯优先购买权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5、单位违反规定购房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6、订立合同时,当事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7、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8、合同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三、哪些情况下能撤销购房合同

可以撤销购房合同的情形具体如下: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哪些情况下购房押金可以退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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