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诉案件法院能否调查?
能,但是必须是案件受理之后,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自诉案件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取得的证据,申请人民法院调取的,应当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应当及时调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百六十八条
自诉案件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取得的证据,申请人民法院调取的,应当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应当及时调取。
二、哪些案件是刑事自诉案件
下列案件属于刑事自诉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一)涉及侮辱、诽谤的案件,但是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二)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的案件。
(三)有关虐待的案件。
(四)有关侵占他人财产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它包括: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案件;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案件。
侵犯通信自由的案件;重婚案件;遗弃案件;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的案件,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侵犯知识产权的案件,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除外;属于《刑法》分则第4章、第5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三、诈骗案是否属于自诉案件
诈骗案不属于自诉案件。我国法律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三种类型: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包括:
1、侮辱、诽谤案。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3、虐待案。
4、侵占案。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已经作出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书面决定的案件。
因此,诈骗案不属于自诉案。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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