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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共同房产的分割方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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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8 · 1876人看过
导读: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离婚共同房产的分割方式有哪些?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离婚共同房产的分割方式有哪些?

一、离婚共同房产的分割方式有哪些?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综上所述,只要已经确认了房产是个人财产征收房屋时,针对这套房屋支付的征收款肯定不是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双方来讲,一般结婚前其中一方买的房产都是个人财产,除非婚后加上了另一半的名字,结婚后买的房产也不见得一定是共同财产。

二、离婚后房产的分割方式有哪些

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房产有以下几种分割方式:

1.如果双方都想要房屋,可以竞价取得,然后取得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如果只有一方想要房屋,则房屋可以归其所有,然后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3.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屋,可以将房屋拍卖,然后分割拍卖款。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方式,若是股权、存款可以平均分割,若是平均分割会导致财产价值毁损的,可以由一方享有财产并对另一方进行折价补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婚后取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离婚共同房产的分割方式有哪些?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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