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理赔项目有哪些
《民法典》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理赔项目包括:
(一)人身损害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二)财产损害赔偿: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等合理费用;
(三)其他应该理赔的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因无法继续使用,用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二、民法典发生交通事故后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发生交通事故的民事诉讼时效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民法典规定交通事故侵权责任包括哪些
民法典规定交通事故侵权责任包括:
1、转让并交付但未办理登记的机动车侵权责任;
2、挂靠机动车侵权责任;
3、未经允许驾驶他人机动车侵权责任;
4、拼装车或报废车侵权责任;
5、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一致时的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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