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行政类 > 行政复议 > 行政复议的原则有什么

行政复议的原则有什么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3 · 1368人看过
导读: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行政复议的原则有什么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行政复议的原则有什么

一、行政复议的原则有什么

行政复议的原则有合法原则、公正原则、公开原则、及时原则和便民原则。合法原则指复议机关的复议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公正原则指复议过程中对双方不得偏袒;及时原则指复议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便民原则指复议必须以民众的便利为优先,不能以机关的便利为优先。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条

行政复议机关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有错必纠,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二、行政复议范围包括什么

行政复议范围包括:

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2、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3、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4、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5、其他情形。

《行政复议法》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三、行政赔偿的范围有什么

行政赔偿的范围包括: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等侵犯人身权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行政复议的原则有什么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网站地图

更多#行政复议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行政复议最新文章

遇到行政复议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