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拘役和拘留管制一样吗?
1、拘役和拘留管制不一样的,拘留,拘役和管制是有区别的,其中拘役和管制已经是属于的刑事处罚了,但是拘留不同,拘留的种类有刑事拘留,但是也有行政拘留。
2、拘留比拘役管制要轻,只要不是刑事拘留一般情况下都是没有多大问题的,但是一旦被拘役或者是管制了的,那么说明已经犯罪是有案底存在的。
3、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
4、如果犯罪分子所犯罪行情节较轻则会被法院判处拘役刑罚,旨在短期内强制犯人进行劳动改造并剥夺犯人短期内的人身自由。拘留是指将对象拘禁限制,但拘留不一定需要法院命令,警察机关亦有拘留权,但各国允许拘留的总时间长度不一,有些国家甚至于可以无限期的拘留对象。
5、管制是一种量刑种类,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公安机关执行和群众监督改造的刑罚方法。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拘留由公安机关执行。因此,对于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犯罪嫌疑人的,应当由公安机关执行,必要时人民检察院可以协助公安机关执行。
二、拘留、管制和拘役是刑事处罚措施吗?
拘留、管制和拘役都是刑事处罚的措施,根据犯罪情节的轻重确定判罚的类型以及期限,拘役和管制属于刑事犯罪的判罚,拘留有两种类型,分别是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所以拘留是相对较轻的处罚,拘役和管制还会留有案底。
三、刑事拘留的条件是什么?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1、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2、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80条采用列举的方式,规定
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拘役和拘留管制一样吗,上述文章做出了明确的解答,被判处拘役或者是被判处管制,按照我国法律当中的规定是属于刑事处罚措施当中的一种,但是拘留的话是属于强制措施。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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