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曾判处拘役属于累犯吗
不算累犯,前后所犯之罪均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才算累犯。
根据《刑法》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二、拘役的适用对象是谁
1、拘役一般只适用于犯罪性质比较轻微的犯罪。适用比例最高的是渎职罪,其次分别是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破坏社会市场经济秩序罪等。刑法分则中犯罪性质最严重的,如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等,也可以适用拘役,但所占比例最低。
2、拘役多适用于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中国刑法分则中除过失致人死亡罪没有规定可以适用拘役外,绝大多数过失犯罪都可以适用拘役,约占全部过失犯罪的95%左右。在同一类犯罪中,能够适用拘役的也是一些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
3、在中国刑法分则中,设置拘役刑的条文绝大多数是把拘役作为最低法定刑规定的。在这样的条文中,拘役既可适用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也可以适用于本应判处短期徒刑,但具有从轻情节的犯罪。另外,在刑法分则中规定有管制刑的条文,大多规定有拘役。在这样的条文中,拘役介于管制与徒刑之间。所以,拘役除有上述两种用法外,还可以适用于本应判处管制,但具有从重情节的犯罪。此外,在以短期徒刑为最低法定刑的犯罪中,如果具体犯罪具有减轻处罚情节,也可以判处拘役。
三、拘役和有期徒刑的区别是什么
1、适用对象不一样
拘役是适用于犯罪情节较轻的罪犯。有期徒刑适用于犯罪情节轻或重的犯罪分子。
2、执行的地点不一样
拘役在就近的公安机关执行,有期徒刑在监狱或其他劳改场所执行。
3、待遇不一样
拘役的服刑期间,每月可以有1~2次的回家探亲,接受劳动改造,还有酬劳可得。有期徒刑在服刑期间不能回家,无偿接受劳动改造。
4、执行期限不一样
拘役的执行期限在半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期在半年以上,15年以下。
5、面临的法律后果不一样
拘役刑满释放,若再犯罪,除了危害国家安全罪,一般不构成累犯。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再犯罪且又处以有期徒刑罪名,则可以构成累犯。
四、拘役和管制的区别是什么
1、定义不同
管制刑是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限制其一定自由,交由公安机关执行的刑罚方法。拘役是对犯罪分子短期剥夺人身自由,并由公安机关实行就近关押改造的刑罚方法。拘役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是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间的一种较轻的刑罚。
2、被判刑期不同
管制规定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超过3年。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超过1年。
3、执行方式和执行者不同
拘役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所谓就近执行,是指由犯罪分子所在地的县、市或市辖区的公安机关设置的拘役所执行。管制由原先的公安机关执行,改由地方社区矫正机构进行,即县级司法行政部门执行。
如果曾判处拘役属于累犯吗,只要是判处拘役的都不算累犯,累犯是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才算是累犯,拘役就只是对这个人用劳动改造来进行教育的,所以,这里面的区别也是非常大的。希望通过上文中的法律知识能为您提供帮助,如果还需要了解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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