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公司经营 > 股权 > 公司章程禁止股权转让要怎么应对

公司章程禁止股权转让要怎么应对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4 · 1462人看过
导读: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公司章程禁止股权转让要怎么应对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公司章程禁止股权转让要怎么应对

一、公司章程禁止股权转让要怎么应对

公司章程禁止股权转让的,则股东之间就不能转让股权。因为法律规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所以说公司制订章程的时候,可以制订股权转让的限制条件,如果公司章程规定禁止转让股权的,股东就需要遵守。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公司股权转让需要注意什么

公司股权转让需要注意下列事项:

1.要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

2.股东在对外转让股权前要征求其他股东意见,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放弃优先购买权时,才能向股东外第三人转让。

3.受让方应当通过审阅转让股权的股东所在公司的公司章程、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等必要的文件,对转让股权的股东所在公司的股权结构作详尽了解。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

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三、总公司转让分公司怎么解决

不可以转让,分公司是指一个公司管辖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公司转让是指,一家公司不需要解散而将其经营活动的全部或其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转让给另一家企业,以换取代表接受企业资本的股权,包括股份公司法人股东以其经营活动的全部或其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向股份公司配购股票。

《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对于公司章程禁止股权转让要怎么应对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专业律师

网站地图

更多#股权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股权最新文章

遇到股权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