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资扣多少税?
在没有专项附加扣除的情况下,7000元工资每月需缴纳(7000-5000)×3%=60元个税。按照新个税标准计算,起征点调整为5000元。收入7000元减去5000元正好位于3%的档,则个税缴纳额等于(6000减5000)乘以3%减0等于6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1)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3)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4)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5)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加班工资扣税吗
加班工资扣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第二条规定,工资、薪金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工资包括一般工资、加班工资、提成等。所以加班工资也需要扣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三、急辞工扣多少工资呢
劳动者急辞工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的工资,但是如果因为劳动者没有履行提前告知义务就辞职的,用人单位可以请求劳动者支付因此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自愿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不需要支付赔偿。劳动者未提前提出的,应当赔偿用人单位的经济损失。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工资扣多少税?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律图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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