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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有什么风险,民间借贷的风险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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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7 · 1344人看过
导读: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民间借贷有什么风险,民间借贷的风险有什么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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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间借贷有什么风险,民间借贷的风险有什么

民间借贷的风险有借款人不按时偿还借款的风险,借款人将借款用于非法活动的风险,当事人约定的借款利率发生争议的风险等。民间借贷约定的利率不得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如果超过了,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二、民间借贷应注意什么民间借贷有哪一些注意的

民间借贷中值得注意的事项之一就是利息问题。合同的利息可以由双方约定,双方约定的利率只要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就是合法的;超出的,则属于高利贷。“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三、什么借贷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而非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在民间借款合同中,部分无效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借贷双方约定的利息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高出的部分无效;

(2)约定借款的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该约定无效;

(3)当事人约定的计收复利的,复利的计算结果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高出部分无效,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借款合同的部分无效,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效力。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民间借贷有什么风险,民间借贷的风险有什么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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