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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财产与债务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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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2 · 1515人看过
导读: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夫妻离婚财产与债务该如何处理?问题带来帮助。
夫妻离婚财产与债务该如何处理?

一、夫妻离婚财产债务该如何处理?

1、关于财产,一般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个人财产不分割,共同财产由法院裁判。

2、关于债务,一般个人债务债务人自行清偿,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清偿,但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后,财产纠纷该如何处理

离婚后,出现财产纠纷的,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处理,具体如下:

(一)登记离婚后可以直接向法院诉讼的情形有:

1、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给付财产和相关款项的;

2、在签订离婚协议时,一方有胁迫欺诈等行为的;

3、婚姻当事人在签订离婚协议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

4、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制造债务侵吞夫妻共同财产的。

(二)诉讼离婚后,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的情形:

1、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制造债务侵吞夫妻共同财产的;

2、诉讼离婚时未涉及到的财产;

3、离婚判决书、调解书表明某些财产有证据后可以另案再诉的。

(三)离婚后财产纠纷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只能申请再审的情形:离婚后财产纠纷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只能申请再审的情形是指诉讼离婚后,一些财产纠纷不能再行向法院诉讼只能向法院申请再审的情况

1、离婚诉讼中,双方当事人提及但离婚判决书、调解书中未处理的财产;

2、对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不服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三、夫妻离婚后一方死亡财产该如何分割

夫妻离婚后一方死亡的,由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在离婚时已经做出了分割处理,所以对于死者的遗产,之前的配偶没有继承权

此时,死者的遗产分割,有遗嘱的,按照死者留下的遗嘱进行分割;如果没有遗嘱的,则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分割。

法定继承顺序为:

(一)第一顺序: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时,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当然如果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于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对于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夫妻离婚财产与债务该如何处理?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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