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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离婚会不会有居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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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5 · 2041人看过
导读: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未离婚会不会有居住权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未离婚会不会有居住权

一、未离婚会不会有居住权

未离婚一般具有居住权。居住权具有人身专属性,配偶对另一方名下的房产不直接享有居住权,但在与另一方签订居住权合同并完成登记的情况下可以对该房享有占有、使用的居住权。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军婚会不会不能离婚

军婚可以离婚。军人离婚,分两种情况:

1、双方都是军人或军人一方向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适用一般法定离婚事由加以处理。

2、非军人一方向军人提出离婚的:

(1)如军人一方同意离婚的,政治机关可出具证明同意离婚,双方到地方婚姻登记管理机关进行离婚登记

(2)如军人一方不同意离婚,政治机关不得出具证明,但经政治机关查实军人一方确有重大过错的除外,非军人一方可直接向人民法起诉要求离婚,法院会根据双方感情会不会破进行审理,如果判决离婚,军人政治机关做好军人的思想工作。

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是指以下情形: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军人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四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所称的“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可以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第三款前三项规定及军人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予以判断。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未离婚会不会有居住权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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