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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房屋分割财产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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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3 · 1262人看过
导读: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夫妻离婚房屋分割财产是如何规定的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夫妻离婚房屋分割财产是如何规定的

一、夫妻离婚房屋分割财产是如何规定的

夫妻离婚房屋分割财产的规定如下: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二、离婚案件中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是如何样

离婚案件中法院判决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是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但是夫妻双方也可以自主决定财产的归属权,只要双方能达成一致意见,法院不会干预。因为财产是属于夫妻双方的,所以在双方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处分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三、离婚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后果是什么

离婚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后果是法院对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就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再次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夫妻离婚房屋分割财产是如何规定的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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