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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关于股权继承需要的材料是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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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4 · 2092人看过
导读: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公司法关于股权继承需要的材料是哪些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公司法关于股权继承需要的材料是哪些

一、公司法关于股权继承需要的材料是哪些

关于股权继承需要的材料有:

1.当事人身份证明,即全部合法继承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如火化证、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

3.亲属关系证明。由死者单位出具,列出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情况。

《公司法》第七十五条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继承权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是哪些

继承权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形如下:

(一)继承权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继承权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继承权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继承权人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继承权人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三、办理继承权公证要提交的材料什么

办理继承权的公证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所有法定继承人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并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2、放弃继承的,继承人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或提交住所地公证处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原件;

3、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

4、遗产若为房屋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5、继承按遗产总额2%收费;

6、亲属证明由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构成,可由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或村(居)委员会出具并由乡(镇)人民政府签署以上情况属实并加盖印章(原件)。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公司法关于股权继承需要的材料是哪些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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