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给孩子的抚养费应该怎么样计算
离婚后给孩子的抚养费应该按照如下方式计算:以夫妻的月总收入、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为基础,按照百分之二十至三十计算即可。需扶养两个以上子女的,则可将前述标准提高至百分之五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八条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第五十条
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二、离婚怎么样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离婚想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就要能够证明,自己抚养孩子有利于孩子成长,比如经济收入稳定,能够提供更好的教育环境等。同时最好证明对方抚养孩子不利于孩子成长,如对方有吸毒、赌博、家暴且屡教不改等情况。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三、离婚后应怎么样再协议抚养费
离婚后应由双方基于自愿再协议抚养费。且法定变更情形包括:
1、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2、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3、其他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离婚后给孩子的抚养费应该怎么样计算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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