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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保障性住房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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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19 · 3121人看过
导读: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教师保障性住房是怎样的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教师保障性住房是怎样的

一、教师保障性住房是怎样的

教师保障性住房是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规划和年度计划,限定面积标准、租售价格向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提供的住房,包括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公共租赁房、定向安置房、两限商品房、安居商品房。

《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保障性住房,是为本省行政区域内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符合条件的住房保障对象提供的,具有保障性质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按照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分别履行立项等相关手续,实行统筹建设,统一分配和管理,并对低收入群体优先配租。保障性住房通过新建、改建、收购、租赁、捐赠等方式筹集,可以由政府投资,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

二、“房改房”是怎样的意思

房改房是有一定福利性质的房子,是国家对职工的工资中没有包含住房消费资金的一种补偿政策,是住房制度向住房商品化过渡的形式,它的价格不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而是由政府根据实现住房简单再生产和建立具有社会保障性的住房供给体系的原则决定,以标准价或成本价出售的。按照成本价去购买,房屋所有权归职工个人所有,按照标准价格购买,职工拥有部分的房屋权利,在五年后职工拥有所有权,房改房的销售对象也是有限制的,不是任何人都可以享受房改的优惠政策,购买房改出售的住房的人只能是承住独用成套公有住房的居民和符合分配住房条件的职工,在房改售房中对购房的面积有所控制,规定人均可购房的建筑面积的控制指标,以防止一些人大量低价购买公有住房,严重危害市场,避免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

《建设部关于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条城镇职工以成本价购买、产权归个人所有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的,其收入在按照规定交纳有关税费和土地收益后归职工个人所有。

以标准价购买、职工拥有部分产权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的,可以先按照成本价补足房价款及利息,原购住房全部产权归个人所有后,该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收入按照本条前款的规定处理;也可以直接上市出售,其收入在按照规定交纳有关税费和土地收益后,由职工与原产权单位按照产权比例分成。原产权单位撤销的,其应当所得部分由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代收后,纳入地方住房基金专户管理。

三、住房公积金用处是怎样的

住房公积金有以下用处:

1、公积金购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仍然是大多数人的首选,在使用公积金购房时,商业贷款购房可以提取公积金用于首付,或是提取公积金偿还本息;

公积金(组合)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偿还本息如果购房期间没有贷款,那么可以一次性提取公积金,减轻一部分购房压力;

2、公积金租房如果短期内不具备买房条件,可以选择利用公积金来租房居住除了支付市场租房房租之外,公积金还可以用来租住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或是配租房,低廉的房租可以节省开支,攒下钱用来置办属于自己的房产;

3、建造、翻建、大修住房这-

-用途只适用于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且使用职工贷款的职工及配偶,可以申请提取修建房被批准当月之前(含当月)的公积金金额,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修建房费用。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教师保障性住房是怎样的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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