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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盗国家资源如何判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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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2 · 1862人看过
导读:偷盗国家资源如何判需要根据行为人所实施的盗窃行为涉及到的财产数额的大小认定,盗窃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三至十年有期徒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偷盗国家资源如何判是正确的?

一、偷盗国家资源如何判是正确的?

1、盗取国家资源一般情况会涉及盗窃罪

2、具体量刑标准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至三千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为起点。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盗窃罪的量刑情节是什么?

1、构成盗窃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或者一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三次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盗窃数额、次数、手段等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盗窃数额每增加1000元,可以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

(2)多次盗窃的,可以增加二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3)盗窃他人必需的生产、生活资料,严重影响他人生产、生活的,可以增加一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3、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和盗窃珍贵文物等物品的,依照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办理。

4、盗窃近亲属财物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不作犯罪处理的除外。

三、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偷盗国家资源如何判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处理,盗窃国家资源的行为一般是会被认定为盗窃罪的,但是如果是盗窃矿产资源或者是文物的,就会涉嫌其他犯罪。通过上述文章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的问题,如果您对此还有疑问,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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