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先刑事后民事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先刑后民是指在民事诉讼活动中发现涉嫌刑事犯罪时,应当在侦查机关对涉嫌刑事犯罪的事实查清后由法院先对刑事犯罪进行审理;
再就涉及的民事责任进行审理,或者由法院在审理刑事犯罪的同时,附带审理民事责任部分。在此之前不应当单独就其中的民事责任进行审理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九条
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
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同一审判组织的成员确实不能继续参与审判的,可以更换。
二、刑事附带民事查封期限有哪些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
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五十四条,人民法院在财产保全中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财产措施时,应当妥善保管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不宜由人民法院保管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被保全人负责保管;不宜由被保全人保管的,可以委托他人或者申请保全人保管。
查封、扣押、冻结担保物权人占有的担保财产,一般由担保物权人保管;由人民法院保管的,质权、留置权不因采取保全措施而消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
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
三、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有哪些
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主要有以下四种:
1、行为人基于重大误解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系可撤销的;
2、行为人被相对人或者第三人欺诈而作出的民事法律行为系可撤销的;
3、行为人被胁迫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
4、相对人乘人之危,对行为人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总之,法律规定了四种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撤销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在法定的期限内进行。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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