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校园贷属于非法经营吗
校园贷只要其约定的利率不超过法律规定的范围则不属于非法经营,对于贷款应当提供给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其应当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具有偿还贷款的能力等。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网贷属于高利贷吗
网贷不一定属于高利贷。
网贷如果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利息属于高利贷,超过部分不受法律的保护,债务人可以对这一部分利息拒绝偿还。但是本金部分以及合法利息应当予以偿还,超过部分债务人自愿偿还的,法律也不禁止。
网贷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网贷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三、怎么属于非法放贷
非法贷款是指部分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利用存储业务、贷款便利、存款、存单、资金不入账、个人经营活动,或以银行名义非法贷款巨额资金担保,或高息存款私人贷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关系人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有关金融法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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