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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产婚后是否可以加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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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2 · 1559人看过
导读: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婚前房产婚后是否可以加名字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婚前房产婚后是否可以加名字

一、婚前房产婚后是否可以加名字

婚前的房产如果没有贷款,在婚后是可以加名字的,带着双方身份证结婚证等证件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变更登记即可。加上名字后的房产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再是其中一方的婚前财产

但是婚前房产有贷款的,如果要加配偶名字的,需要征得银行的同意,或者将房产的贷款全部还清后才可以加名字。

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二、婚前房子婚后加名的就是共同财产

婚前房子婚后加名并不代表该房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婚姻关系中的房产,目前确认归属的方式主要是根据,房产出资份额予以确定的,而不得根据登记人确定,只有双方采取书面形式约定该房产属于共同财产的,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三、婚前财产协议可以婚后签吗

《民法典》规定婚前财产协议可以婚后签,只要双方达成合意即可。婚前财产包括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汽车、股权、知识产权等,婚前财产离婚时原则上是不能分割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婚前房产婚后是否可以加名字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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