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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外包的雇佣的工人工伤应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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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5 · 1535人看过
导读: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单位外包的雇佣的工人工伤应怎么处理相关的法律规定。
单位外包的雇佣的工人工伤应怎么处理

一、单位外包的雇佣的工人工伤应怎么处理

单位外包的雇佣工人遭遇工伤的,单位的有关负责人应及时将其送往医院接受治疗,向其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报告;而该工人的用人单位则应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和为其索赔,用工单位则应从旁协助并可给予适当的补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二、重工伤单位给报了轻工伤怎么处理

可以自行申报。发生工伤后,首先应当在所在地市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认定决定作出后,如果是工伤,在伤情相对稳定后,到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结论作出后,对结论不服,可在收到结论十五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省级结论为最终结论;

持结论,可直接到经办机构领取待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可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或者直接上法院起诉用人单位。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

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三、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应该怎么处理

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则如果员工发生工伤的,所有工伤保险待遇由单位支付。如果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然后由用人单位偿还。如果单位不偿还的,则社保经办机构可以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追偿。

而且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单位外包的雇佣的工人工伤应怎么处理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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