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子女抚养 > 离婚后能不能行使探视权?

离婚后能不能行使探视权?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3 · 1167人看过
导读: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离婚后能不能行使探视权?问题带来帮助。
离婚后能不能行使探视权?

一、离婚后能不能行使探视权?

离婚后对孩子的探视权当然可以行使,这是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的法定权利。不过如果探视方存在下列情况被中止探视权的,则在中止清醒消失之前不得探视孩子:

(1)探望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

(2)探望权人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

(3)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

(4)探望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的;

(5)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离婚孩子能不给探视权吗

离婚孩子不可以不给探视权。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三、离婚孩子可以不给探视权吗

离婚孩子不可以不给探视权。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离婚后能不能行使探视权?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网站地图

更多#子女抚养相关

  • 428次阅读
  • 探视权不能代为行使。探视权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这一权利是居于一定特定身份关系而产生的法定权利,属于身份权中的亲权,具有身份性、专属性和不可抛弃性,该权利只能由未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一方行使,不得委托他人代理。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024-09-08 879次阅读
  • 2024.02.25 1675次阅读
  • 300次阅读
  • 离婚后,非直接抚养方享有探望子女权,另一方须支持执行。未明确提及探望权的生效裁判可单独诉讼。探望时间和方式可协商或由法院判决。若探望损害子女健康,法院可暂时中止,消除原因后恢复。在执行判决过程中,任何一方可申请中止探望,法院会审慎处理并依情况恢复。法定监护人有权请求中止探望。
    2024-09-09 1220次阅读
  • 2024.06.03 7549次阅读
  • 344次阅读
  • 首先,探望权的权利主体: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的离婚判决中未涉及探望权,当事人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其次,探望权的实现方式: 第一,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二,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2024-10-08 1318次阅读
  • 2024.09.19 2574次阅读
  • 497次阅读
加载更多
更多

子女抚养最新文章

遇到子女抚养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