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知识产权 > 专利 > 假冒专利罪数罪并罚的情形都有什么

假冒专利罪数罪并罚的情形都有什么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7 · 2026人看过
导读: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假冒专利罪数罪并罚的情形都有什么问题带来帮助。
假冒专利罪数罪并罚的情形都有什么

一、假冒专利罪数罪并罚的情形都有什么

行为人既假冒他人专利,又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符合两个犯罪构成的要件,应按两罪处理,实行数罪并罚。行为人既假冒他人专利和注册商标,又生产或销售伪劣商品,应定数罪。行为人既假冒他人专利,又生产、销售他人专利的伪劣商品的,按照假冒专利罪从重处罚

刑法》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二、假冒专利罪的构成要件有什么

假冒专利罪,是指违反专利法规,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它既侵害了国家专利管理部门的正常活动,也侵害了单位或者个人的专利权利。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专利管理法规规定,在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内,假冒他人或单位已向国家专利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经审查获得批准的专利,情节严重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单位犯本罪的,实行两罚制,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自己在假冒他人专利侵犯他人专利权而仍故意实施该行为。对于过失行为,不能构成本罪。

《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条

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三、导致专利权终止的情形有什么

导致专利权终止的情形如下:

1、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且在法定的补交期限内,仍未缴纳的;

2、在期限届满前,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

3、专利权的法定保护期限届满的;

4、其他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

(一)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

(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

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假冒专利罪数罪并罚的情形都有什么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网站地图

知识产权专业问答普法

全部

更多#专利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专利最新文章

遇到专利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