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是否有权不签竞业协议
员工可以不签竞业限制约定。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对于这类员工,若其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二、员工是否有急辞工的权利
员工在特殊情况下有急辞工的权利。
“急辞工”不是法律概念。人们习惯将员工未提前通知的突然辞职行为称为急辞工。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一、员工急辞工,单位最终同意员工离职。该种情况的实质为“经员工提出,由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二、正常情况下,劳动者辞职,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的劳动者应当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者急辞工,单位未表示同意,员工仍然直接走人的,该种情况的实质为“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其法律后果包括:
(1)单位应该支付员工正常上班期间的工资。“自动离职没有工资”、“急辞工扣工资的百分之多少”的说法都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2)员工如果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单位造成了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单位向员工索赔的前提是:
①员工的确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②有证据证明损失存在及损失的具体金额;
③有证据证明损失与员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存在因果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新员工入职是否需要签保密协议
需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保密协议与劳动合同并不存在一个隶属关系。当事人之间可以约定在劳动合同中添加保密条款,也可以在劳动合同之外单独签订一份保密协议。所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而只是签保密协议是否有效的。如果是从事保密性、技术性比较强的工作,很多时候用人单位都会与劳动者签订一份保密协议,约定劳动者对只晓得商业秘密进行保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员工是否有权不签竞业协议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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