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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期满继续履行应该如何认定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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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5 · 2178人看过
导读:合同期满,劳动者继续履行工作任务的,对劳动关系的认定是,如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则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视为双方仍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合同期满继续履行应该如何认定劳动关系?

一、合同期满继续履行应该如何认定劳动关系?

合同期满,劳动者继续履行工作任务的,对劳动关系的认定是,如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则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视为双方仍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订的,人民法院可以视为双方之间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并以原劳动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二、没有劳动合同该如何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

没有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关系可以搜集以下证据

1、应聘登记表、入职登记表、录用通知书、面试通知短信等;

2、工作服、出入证、厂牌、工作证、技术认定证书、专业证书年检记录等能够证明职务身份的证件;

3、工资单、工资收入证明、社会保险记录单、企业年金单、住房公积金单或其他工资发放记录等;

4、打卡记录、考勤记录、加班通知等;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6、发表有自己作品的公司内部刊物或者公司网站有关自己事迹的报道;

7、工作记录单;

8、由公司签字的岗位职责说明书、薪资确认书、调岗通知书、解除通知等。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三、未签劳动合同如何举证其确定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对于合同期满继续履行应该如何认定劳动关系?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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