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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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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7 · 1359人看过
导读: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民政局离婚需要什么材料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民政局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一、民政局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民政局离婚需要的材料有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和离婚协议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在民政局离婚有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五个程序。具体如下:

1、申请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2、受理

婚姻登记员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有关规定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告知书》的,应当出具。

3、冷静期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遗失的可不提供,但需书面说明情况),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存根联)》一并存档。

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审查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限届满的日期),双方当事人应当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第(四)至(七)项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婚姻登记机关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的程序和条件执行和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办理。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办理离婚登记告知书》的,应当出具。

5、登记(发证)

婚姻登记机关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起诉离婚需要先去民政局吗

起诉离婚不需要去民政局。当事人起诉离婚只需要去法院提起诉讼即可,不必先去民政局。

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重婚即有配偶而又与他人结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

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分居,是指夫妻之间已经不再共同居住,处于各自相互独立的状态。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离婚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

一、证明夫妻关系确已破裂的证据:

1、如涉及家庭暴力,应提交法医鉴定报警记录、证人等相关证据。

2、如涉及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等。

3、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居住证明、相片、居委会(或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

二、证明有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

1、证明有房产的,应提交房产证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

2、证明有银行存款,应提交开户银行名称、银行帐号、存折等;证明有股票,应提交开户券商名称及股东代码、资金帐号、股票资金对帐单等;证明有车辆的,应提交行驶证、车牌号等。

3、证明对方在公司拥有股权的,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的证明等。

4、证明一方有债权债务的,除提交借据以外,必须有相关的证据佐证。

5、证明夫妻双方财产有约定的,必须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

三、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子女的证据:

1、子女户口、出生证明、身份证。

2、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有关居住情况等证据。

3、如涉及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或跟随母生活的相关证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对于民政局离婚需要什么材料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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