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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强制执行前有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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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2 · 1420人看过
导读:申请强制执行前有的条件是法律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根据民事诉讼法明确的规定,在等到一审法院判决书生效之后,就可以提交执行的申请。申请强制执行前有什么条件,这个问题可以参考本文内容。
申请强制执行前有什么条件?

一、申请强制执行前有什么条件?

申请强制执行前有的条件是法律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强制执行后,一般在六个月之内可拿到钱,前提是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如果被执行人没有财产的,执行人可以拿到钱的时间会延长。

强制执行的申请期限及执行期限

1、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一般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如果判决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2、强制执行的期限为六个月。如果人民法院在六个月内未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权利人可以向上一级法人民院申请执行。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二、可以委托他人提出强制执行申请吗?

1、强制执行可以委托他人代理

强制执行申请书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对方拒不履行裁判确定的义务的情况下,根据已经发生效力的法律文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责令对方履行义务时使用的文书。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债务人未按照判决或裁定所确定的期间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申请强制执行必须符合的条件

(1)必须有生效的判决文书作为执行的依据。对于一审判决,必须是在法定期间内无人上诉才发生法律效力,而二审判决一经作出即生效。

(2)裁判文书必须具有可执行的内容,即要求裁判文书须具有能通过积极作为完成的内容。例如,判决撤销海关科以相对人罚款的决定,如果该行政决定尚未执行,被人民法院撤销后,相对人的义务已经不复存在,案件因无执行内容,无需进入执行程序

(3)义务人拒绝履行司法文书规定的义务,这是申请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的前提条件。

(4)申请人在法定期间内提出执行申请。

(5)符合人民法院诉讼执行管辖的规定。

三、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谁缴费?

1、强制执行的申请费需要提出执行申请的一方缴纳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条

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

(一)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二)申请保全措施;

(三)申请支付令;

(四)申请公示催告;

(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

(六)申请破产;

(七)申请海事强制令、共同海损理算、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海事债权登记、船舶优先权催告;

(八)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

2、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申请强制执行前有什么条件,这个问题上述文章中给出了明确的解答,民事诉讼法当中明确的规定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就是法律文书已经发生了法律效力。希望本篇文章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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