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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欠的债务另一方是否要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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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1 · 2567人看过
导读: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欠的债务另一方是否要还问题带来帮助。
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欠的债务另一方是否要还

一、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欠的债务另一方是否要还

丈夫在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欠的债妻子是否还需要还视情况而定。

1、如果男方欠债,但是事后经过女方的追认的,属于共同债务,女方应当偿还。

2、如果男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女方应当偿还。

3、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共同生产经营的,属于共同债务,女方应当偿还。

4、如果男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女方不需要偿还。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同居期间一方欠下的债务,是否是双方共同债务

同居期间一方欠下的债务如果用于双方共同生活、共同生产所消耗了,则该笔债务属于双方的共同债务;如果没有用于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的,则一方欠下的债是一方的个人债务

如果债务属于双方的共同债务的,则双方都有偿还的责任,债权人可以向男女双方中任何一方主张债权。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九条

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

三、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离婚后另一方是否还要承担

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一般属于其个人债务,离婚后另一方没有偿还的义务。

但是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另一方有义务偿还。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欠的债务另一方是否要还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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