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子女抚养 > 两人都没有工作离婚孩子归谁

两人都没有工作离婚孩子归谁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2 · 3664人看过
导读: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两人都没有工作离婚孩子归谁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两人都没有工作离婚孩子归谁

一、两人都没有工作离婚孩子归谁

夫妻离婚孩子跟谁要看双方的抚养条件,以及孩子的年龄确定,具体可以按下列标准确定孩子的抚养权

一、如果孩子在两周岁以下的一般会由女方抚养孩子,但如果女方存在下列情况的,或者双方协商由男方抚养孩子的,则孩子由男方抚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如果孩子在两周岁以上的,则双方自行协商谁来抚养孩子,如果协商不成的,则起诉至法院,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条件,孩子跟随谁生活更利于其健康成长抚养权就会判给谁。

三、如果双方都想要孩子的抚养权,一方存在下列情况的,法院判决时会优先考虑这一方: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3)双方抚养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

(4)八周岁以上的子女表示愿意跟谁一方生活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两个人离婚了女孩归谁

两个人离婚女孩的抚养权归属,首先由父母协商,父母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判决。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判给母亲一方。

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对于两周岁以上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三、对于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子女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三、没领结婚证但有孩子如何离婚

1、男女双方没领结婚证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不属于婚姻关系,属于同居关系,无需离婚,自行解除同居关系即可。

就解除同居关系向法院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但是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2、如果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是在1994年2月1日前,且同居时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则属于事实婚姻,双方可以通过诉讼方式离婚。

同居关系不同于婚姻关系,对于同居期间一方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以及因继承、赠与等途径所得的合法收入,原则上归本人所有。

双方在同居期间有共同购置的财产或者共同经营所得的收入,如果查明属于按份共有,按照各自的出资额比例分割。

如果查明属于共同共有,则对共有财产共同享有权利;如果无法查明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视为按份共有,不能确定出资额比例的,视为等额享有。

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

未婚同居所生子女,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两人都没有工作离婚孩子归谁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网站地图

更多#子女抚养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子女抚养最新文章

遇到子女抚养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