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嫖娼拘留属于哪些拘留
卖淫嫖娼属于违法行为,因为嫖娼被拘留属于行政拘留。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嫖娼被抓是否可以不拘留
嫖娼被抓,具体如何处罚,由公安机关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
嫖娼属于违法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嫖娼要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情节较轻的,是有可能只处罚款,不拘留的。
嫖娼情节较轻的情形:
(1)尚未发生性关系的。违法当事人已经谈妥价格但尚未支付金钱或已经支付金钱,若双方尚未发生性关系即被查获的,该情形属于情节较轻,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到底是处以拘留还是罚款,这属于警察叔叔的自由裁量权,大原则是,认错态度好或不适宜拘留的将被处以罚款。
(2)初次卖淫嫖娼且认错态度好的。违法当事人系第一次进行卖淫或嫖娼,且在被查获后能主动交代违法事实,表示认错认罚的,该情形属于情节较轻。
(3)通过口淫、手淫等方式进行卖淫嫖娼的。若违法当事人未直接通过性器官发生性关系,而是采取口淫、手淫、X推等方式变相进行性交易,该类情形亦属于情节较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监视居住属于行政拘留吗
监视居住不等于行政拘留。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是临时性措施。行政拘留是一种行政处罚措施,不是阶段性的措施,是最终处理结果。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嫖娼拘留属于哪些拘留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