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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可以转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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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3 · 2298人看过
导读: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可以转让,根据民法典当中的规定是可以进行转让的,但是对于特殊情况还是需要向土地管理部门来进行申报登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可以转让吗,这个问题可以参考本文内容。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可以转让吗?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可以转让吗?

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转让。相关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土地承包权,是可以根据承包人的实际情况来进行转让或者互换处理的,特别是对于有关情况还需要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并依法进行处理。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但农村土地承包权不可以永久转让,农村承包地是有承包期限的。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载明土地界址、面积、动工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和双方其他权利义务。通过出让等方式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签订的书面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四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法律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

承包方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将土地经营权部分或者全部流转的,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双方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不变。

二、土地承包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承包方代表姓名”要与身份证一致。

2、“承包土地人口”为农户现有人口。

3、“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与“承包方代表关系”要明确。

4、“承包期限”起始日期为签订合同的现时日期。

5、“承包方签章”如无私章的,应由承包方签名并按手印确认。

6、“承包土地地块情况”长、宽可以不填,面积一定要填,地块“田界”必须准确具体,台账登记不准确具体的应予纠正。

7、“地块地类”只分水田、旱地两类。

8、“承包地附着物情况”要实事求是,不能漏填错填。

三、家庭承包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程序是什么?

实行家庭承包的,按下列程序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一)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应在30个工作日内,将土地承包方案、承包方及承包土地的详细情况、土地承包合同等材料一式两份报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

(二)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对发包方报送的材料予以初审。材料符合规定的,及时登记造册,由乡(镇)人民政府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提出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书面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应在15个工作日内补正。

(三)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报送的申请材料予以审核。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编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报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书面通知乡(镇)人民政府补正。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可以转让吗,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中给出了明确的解答,土地方面的承包经营权实际上是可以通过转让的方式来完成流转的,这是符合法律规定的。阅读了本篇文章,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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