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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八类刑事案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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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4 · 23610人看过
导读:八大类刑事案件一般是指八大较重的犯罪,分别为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重伤、抢劫罪、放火罪、强奸罪和贩卖毒品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若是依旧不知道八类刑事案件是什么可以选择继续阅读此文。
我国八类刑事案件是什么

一、我国八类刑事案件是什么

八类刑事案件是指:

1、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

2、投放危险物质罪;

3、故意杀人;

4、强奸;

5、抢劫;

6、贩卖毒品;

7、爆炸;

8、放火。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未成年人从宽】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二、刑事案件撤案后能再次立案吗?

1、刑事案件撤案后不一定能再次立案。

撤销案件后,如果有新的证据能够证明犯罪事实的存在,是可以再报案的。否则 ,报案也不会立案。

2、对于公安机关不立案的,报案人可以去纪委、监委实名举报。

其次,如果公安机关不予立案,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如果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当地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再通过检察机关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三、刑事案件被告人不出庭怎么办?

1、刑事案件被告人不出庭,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措施

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被告人归案后,应当恢复审理,必要时,应当对被告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确保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当自诉状向被告人送达以后,如被告人不到庭,对于必须到庭的被告人,经人民法院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拘传的强制措施。

2、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应当按撤诉处理。

刑事被告人以外的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附带民事部分可以缺席判决

八大类刑事案件分别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等,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一般为两个月,若是在期限内无法审结案件,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出延长审理期限的请求。以上就是关于八类刑事案件是什么的相关介绍。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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