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限公司转让债务如何处理
1、尽职调查、协议约定、出让方对或有债务(隐性债务)提供保证、担保。
2、进行资产评估,同时关注表外因素。尤其应注意或有债务的可能性。
3、可以通过协议方式对债权债务作出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则一并转让。
4、首先要明确"整体转让"的具体方式,不同的并购目的采取不同的方式,则不同的方式产生不同的法律后果。
公司转让通常认为有三种基本模式:
1、通过受让股权,成为公司股东,改组公司董事会和经理层。该模式下,交易主体是有限公司的股东,当然不会继承出让方的债权债务,但是公司的债务仍然由该公司承担。
2、购买该公司的核心资产。普通的资产买卖协议,交易的主体是该公司,只要在买卖协议中列明购买的核心资产(如生产线、设备、厂房等),则受让方不会继承出让方的债权债务。
3、公司合并。交易主体是公司,此时受让方继承出让方的债权债务。《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二、公司转让后债务谁来承担
我国的公司在具备条件、办理相关手续后是可以进行转让的,但对于公司之前的债务,在公司依法转让后该由谁来承担呢?此时需通知公司债权人,要是债权人不同意公司转让的话,则可以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而在公司进行转让后,公司原有的债务应由转让后的公司进行承担。
1、企业的转让,如果该企业拥有债务的,应该先通知债权人,征求债权人的同意,如果债权人不同意的,应当由债务人提供担保以后,方可转让,否则转让行为对债权人无效。
2、如果企业转让时,企业的资产及债权债务由受转让方全部买断,且出让方与受让方在企业转让合同中明确约定由受让方承担全部债权债务,并到工商登记机关办理了企业变更登记手续,债权人应以受让方为被告,要求其对债务承担责任。
3、如果受让方买断了原企业的全部资产,在受让方实际经营中,发现出让方在委托审计、评估中遗漏或清理债务不彻底而遗漏的债务,而受让方已实际接收了出让方的财产,但未到工商部门办理企业变更登记,则债权人可以原企业与受让方作为共同被告。
4、如果是公司股权的转让,一般情况下,公司无论怎么变更,其作为民事主体没有改变,它需独立对外承担责任,新公司只是原公司的变更,必要时需要承担它的债务。但是通常在股权转让时会对债务情况进行调查,并据此约定债务的承担,股权转让时依据净资产转让,否则由原股东对未披露的债务进行担保。
三、债权债务转让均应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吗
转让债权或债务在民间借贷中经常发生,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转让债权无需债务人同意,但应通知债务人,并自通知送达债务人时发生转让的效力。转让债务则应经债权人同意,否则不发生转让的效力。但在有担保的债权或债务转让中,还涉及担保人责任承担的问题。在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四、债权债务转让抵押人的责任是什么
抵押有债务人自身提供抵押物抵押和第三人提供抵押物抵押两种情形,当然,有的抵押担保中既有债务人自身提供抵押物抵押,也有第三人提供抵押物抵押的情况。在债务人自身提供抵押物抵押的情况下,债务人既是抵押人也是债务人。债务人自身提供抵押物抵押的,抵押人均应对转让后的主债权或债务继续承担抵押担保责任,而不论主债权或债务是分割或部分转让。如,主债务分割转让给三个人的,抵押人仍应以其抵押物担保三个债务受让人履行债务。
在第三人提供抵押物抵押的情况下,主债权转让的,抵押人仍应对转让后的主债权承担抵押担保责任。若主债权被分割或者部分转让的,各债权人可以就其享有的债权份额行使抵押权。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未经抵押人书面同意的,抵押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担保责任。也就是说,抵押人只对其书面同意的债务转让继续承担抵押担保责任,包括主债务分割或部分转让。
有限公司转让债务如何处理,答案是可以由受让方承担债务的偿还责任,但是如果出让一方和受让一方约定由出让方继续承担责任的,受让方是不需要承担责任。本篇文章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如果还存在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与专业律师进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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