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结婚后买的房子写一个人名字是否是共同财产
结婚后买的房子写一个人名字不一定是共同财产,婚后购买的房子应当按照以下情形确定所有权的归属:
1.夫妻婚后一方用自己的个人财产买的房子,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
2.夫妻婚后一方用自己的个人财产买的房子,但是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视为是夫妻共同财产。
3.夫妻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不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的,都属于共同财产。
4.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视为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不是共同财产。
5.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及其配偶双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6.婚后双方父母出资的,全款买房的,写在一方名下的,按出资比例,按份共有,在双方名下的,如果没有约定份额,那就是共同共有。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二、婚后继承的房产是否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一般婚后继承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被继承人明确表示只让夫妻一方继承房产的,则婚后继承的房产就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对此法律规定,婚后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三、婚后赠与别人的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赠与别人的房子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已经将房产只要他人了,则房产就属于受赠方的财产;不过如果被赠与的房产原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且赠与是夫妻一方擅自赠与的,没有经过配偶同意的,则配偶可以要求撤销只要,要回房产,此时房产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结婚后买的房子写一个人名字是否是共同财产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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