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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什么是赌博罪中的抽头渔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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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1 · 10290人看过
导读:指的是赌博中的一种术语,也就是赌场的抽成。在进行赌博的过程中每一局赌场都需要进行抽成,一般是从赢家方抽成,由此可以知道什么是赌博罪中的抽头渔利,赌博行为是属于违法行为。
关于什么是赌博罪中的抽头渔利

一、关于什么是赌博罪中的抽头渔利

这是赌博中的一种术语,用最简单的赌法来说,比如一个赌局,就两个人。赢家一局赢了10块钱,那么赌场就要从10块钱中抽出一定比例,比如1块钱,从而获利。也就是说输家输够10块钱,9块钱赢家挣了,剩下的1块就被赌场抽头了。

刑法

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赌博罪的立案条件是什么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组织三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五千元以上的;

(二)组织三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五万元以上;

(三)组织三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二十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十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五)其他聚众赌博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以营利为目的,以赌博为业的,应予立案追诉。

赌博犯罪中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属于赌资。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赌博犯罪的,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计算机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

三、赌博罪怎么构成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主义的社会风尚。赌博不仅危害社会秩序,影响生产、工作和生活,而且往往是诱发其他犯罪的温床,对社会危害很大,应予严厉打击。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万面表现为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所谓聚众赌博,是指组织、招引多人进行赌博,本人从中抽头渔利。这种人俗称 "赌头",赌头本人不一定直接参加赌博。所谓开设赌场,是指提供赌博的场所及用具,供他人在其中进行赌博,本人从中营利的行为。开设赌场营利包括两种方式:其一是开设赌场者不直接参加赌博,以收取场地、用具使用费或抽头获利;其二是开设赌场直接参加赌博,如设置游戏机、吃角子老虎等赌博机器或者雇用人员与顾客赌博。只有"开设赌场"的人,即赌场老板或合伙开办经营赌场者才应构成犯罪,普通雇员不属于开设赌场的人。所谓以赌博为业,是指嗜赌成性,一贯赌博,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来源,这种人俗称"赌棍",只要具备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以赌博为业的其中一种行为,即符合赌博罪的客观要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营利为目的。即行为人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一贯参加赌博,是为了获取钱财,而不是为了消遣、娱乐。以营利为目的并不是说行为人一定要赢得钱财,只要是为了获取钱财,即使实际上未能赢得钱财甚至输了钱,也不影响行为人具备赌博罪的主观要件。

在赌场进行赌博时,赌场会收取一定的抽成,这就是赌博罪中的抽头渔利,赌博罪属于刑事犯罪量刑一般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通常抽头渔利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并且组织三人以上进行赌博就会涉嫌赌博罪,以上是关于什么是赌博罪中的抽头渔利的相关回答,还有其他疑问,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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