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6种具体是指哪些?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包括以下四类:
1、侮辱、诽谤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3、虐待案(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4、侵占案。
二、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有哪些证据类型?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三、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提起刑事自诉需准备哪些材料?
1、刑事自诉状原件二份,证明被告有犯罪事实的证据材料复印件二份。
2、原被告身份证明。
3、原告有委托代理人的,须出具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4、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原告的联系地址及电话)、证据目录一式三份(列清单,写明原件或复印件)。
四、对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法院审理流程有哪些?
(一)庭前准备。查阅公诉人移送审查起诉的案卷材料,必要时召开庭前会议排除非法证据。
(二)开庭。
(三)法庭调查。通过向被告人或证人发问以及举证质证等查明案件事实。
(四)法庭辩论。
(五)被告人最后陈述。
(六)法院公开宣判。
五、对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满足哪些条件可用简易程序审理?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
(二)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
(三)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
六、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证据满足哪些要求才能定罪?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七、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定罪证据需证明哪些事实?
(一)被告人、被害人的身份;
(二)被指控的犯罪是否存在;
(三)被指控的犯罪是否为被告人所实施;
(四)被告人有无刑事责任能力,有无罪过,实施犯罪的动机、目的;
(五)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案件起因等;
(六)是否系共同犯罪或者犯罪事实存在关联,以及被告人在犯罪中的地位、作用;
(七)被告人有无从重、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情节;
(八)有关涉案财物处理的事实;
(九)有关附带民事诉讼的事实;
(十)有关管辖、回避、延期审理等的程序事实;
(十一)与定罪量刑有关的其他事实。
八、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开庭后可延期审理的情形有哪些?
(一)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二)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三)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6种具体是指哪些这个问题已经在上文进行了解答,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只有4种,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是自诉案件,所以受害人可以和嫌疑人自行和解。阅读了本篇文章,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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